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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县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汤坑镇东里村支部委员陈位平优亲厚友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5年,汤坑镇东里村支部委员陈位平以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妻子蔡伟琼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补助,并违规领取1.8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2020年3月,陈位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北斗镇才口村“两委”干部徐代如等人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5月,北斗镇才口村村委主任徐代如、村委委员王玉娇和王优领等3人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年终补贴、交通通讯补贴、环境卫生补助、村固定补助共3.12万元,其中徐代如领取1.13万元,王玉娇、王优领分别领取9950元,3人所领取的补贴均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20年2月,徐代如、王玉娇、王优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时任砂田镇新塘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华安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3年,砂田镇新塘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华安在本村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中,对申报对象的住房改造申请未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杨兰派被列为改造对象并违规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款;2017年,杨华安在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未及时对杨兰派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2019年11月18日,在县委第六巡察组开展村级巡察期间,杨华安违反工作纪律,于工作日午间在家饮酒。2020年4月,杨华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3起基层党员干部的典型案例表明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越往后越严的监督执纪定力,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治“四风”,特别是要将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