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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及时的提醒

发布时间:[2017-07-03]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3279

           一次及时的提醒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7-06-30  

20161223,离春节放假仅剩一个多月时间,委局机关一派忙碌的景象,楼道里充斥着工作人员送签文件、向领导汇报工作等来回如织的身影。突然,我所在的党风政风监督室办公电话急促地响了起来。

这里是市纪委吗?我要举报我们村书记利用村委会场地为儿子操办婚宴的问题,今天已经在搭建棚子了,据说还邀请了镇里的干部,你们一定要去查一查!

请您不要着急,慢慢说!您是哪个镇哪个村的?您的手机号码是多少?您举报的村书记叫什么名字?操办婚宴的具体位置在哪里……”我拿起电话一边询问,一边详细记录。

放下电话后,我丝毫不敢怠慢,迅速向领导汇报了相关情况。

这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何书记,你作为分管执纪审查工作的副书记,你怎么看?觉得应该如何处理?

我觉得既然婚礼还没有举办,我们就接到了这个电话,从抓早抓小的角度出发,应该立刻与所在地党委联系,并对相关行为予以制止。

我同意何书记的意见,我觉得纪委工作并不是以处分人为目的,我们所从事工作的初衷还是为了保护干部,挽救干部。怎样避免出现要么是好干部,要么是阶下囚的问题,这正是一次很好的尝试!

好!大家意见一致,请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当地镇党委及纪委取得联系,迅速进行提醒谈话并予以制止!必要时可在婚礼当天到现场进行核查,随时跟踪事态发展!”在听了各位领导的发言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郭先友说。

当天下午,我和该镇纪委肖书记驱车赶往现场,发现新郎是顾家店镇石半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红之子。杨红的房子处于石半坡村村委会对面,因场地有限,所以其希望利用村委会广场为其子办婚礼,且当天已将棚子基本搭建完成。由于村委会门前广场是公共资源,镇党委书记苗涛在听取镇纪委汇报后即要求杨红另行选址,镇纪委也对杨红进行了约谈,最终杨红决定将办宴场地改到其妻弟的公司院内,并及时将搭建在村委会门前广场的棚子拆除。20161224日上午,我们再次驱车赶往婚礼现场,对搭建棚子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查验并拍照留存。婚礼举办完成后,我们又对礼单进行了查阅核实,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市纪委这次及时提醒真是犹如及时雨一般,让糊里糊涂的我避免了一次错误,更让我接受了一次纪律规矩的教育。我作为村主要干部,差点带头违纪,如果酿成错误,以后在广大党员群众面前还怎么服众!这也说明我平时对自身要求不高,以后一定要对自己及身边的亲属严要求、严管教,真正在群众心目中树起标杆,不辜负群众对我的信任!事后,杨红向我们道出了他的心声。

是啊!纪委干部干的是得罪人的活,尤其是面对一些小节问题,很多人不以为然,被处理之后觉得不能理解,甚至心生怨气,殊不知,大问题都是由小问题累积而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从查处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来看,有哪一个不是从违纪走向违法的呢?纪委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正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一种负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