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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纳入巡察内容

发布时间:[2018-04-26]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2464

梅州市丰顺县纪委监委将惩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建立“三个机制”多管齐下,全口径对已办结、在办、未办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至目前,共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条。

建立线索排查机制。该县增设“涉黑涉恶腐败举报专线”畅通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在各镇(场)纪委设立涉黑涉恶腐败举报信箱;在村级巡察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中,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纳入重点工作内容,着力排查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等腐败问题线索。同时,建立纪检监察对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编号备案,确保问题线索不落不漏,办结一件,销号一件。

建立督查问责机制。该县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加强对所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会同执纪执法机关全面扫清本系统本行业的黑恶势力;同时,督促乡镇党委、纪委深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以案谋私、压案不查、跑风漏气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

建立横向协作机制。该县发挥联动协调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法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协商会商,建立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相关案件通报机制,着力发现公安机关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中是否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否存在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做到资源共享、无缝对接。(丰顺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