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最新公告

关于丰顺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2553

关于丰顺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补充通知

 

各镇(场)党委、县直副局以上单位:

经请示县委同意,2016314日,县纪委、县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丰顺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的通知》,拟在全县公开选调2名办案人员、2名文字工作人员。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办案及机关工作水平,按照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各镇(场)、县直副局以上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优良,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

2、现任副主任科员(副科级干部)以下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0123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报选办案的人员,法律专业或财会专业的优先;报选文字工作的、有文字写作经验的优先。

5、基层服务最低年限未满的不得报名,报名人员需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到县纪委干部室(行政大楼915)报名。

2、报名时间:2016711日—722日。

(二)资格审核。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考察。

1、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

2、实践考察。经初步考察合格的,安排到县纪委监察局跟班实习(以借调形式)3个月。根据实习表现,结合初步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统一组织拟选调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六)办理手续。综合考察及体检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日常工作由县纪委负责。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和支持公开选调工作。同时,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联系和咨询电话:县纪委干部室,6688123

附:《丰顺县公开选调县纪检监察干部报名表》

 

 

 

中共丰顺县纪委

中共丰顺县委组织部

201678

 

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委局领导、本委各室(组) 

 

 

 

丰顺县公开选调县纪检监察干部报名表

 

 

 

 

性别

 

 

籍贯

 

 

 

照片

(大一寸彩照)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学历学位

全日制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院校及专业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报选职位

 

 

联系电话

 

 

 

 

 

 

 

 

 

 

单位初审意见

 

 

 

             (盖章)

 

资格审查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