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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纪委监委关于公开招聘专职陪护辅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09]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2804

根据上级有关加强纪委监委专职陪护人员招聘和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18913日丰顺县公安局发布的《关于招募丰顺县维稳处突应急分队特勤人员的公告》有关招聘专职陪护辅警的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招聘9名合同制专职陪护辅警,对象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或2018年度复员退伍军人,限男性、梅州市户籍。

二、报名条件

(一)总体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过硬,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愿从事纪检辅助工作。

(二)具体条件。

1、身体和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等;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学历放宽为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3、视力:左右裸眼视力4.8以上;

4、身高: 165cm以上;

5、年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30周岁以内(198891日以后出生);复员退伍军人为2018年退伍人员,年龄在25周以内(199391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6年、2017年、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3、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81017日至19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联系人:罗文丹,联系电话:0753-6688123

(三)报名资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自行本网站下载填写《丰顺县公开招聘专职陪护辅警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得涂改)。

(四)报名现场进行身高、视力测量。

(五)按照《关于招募丰顺县维稳处突应急分队特勤人员的公告》于2018917日至21日已报名的复员退伍军人不需重复报名。

(六)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到县纪委915室领取《准考证》(县政府大楼9楼),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本次招聘陪护人员需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

()笔试

1、笔试内容:文字组织能力测试;

2、笔试方式:实行闭卷考试;

3、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复印件无效。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或单杠引体向上。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复印件无效。

(三)面试

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体能测试、

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纪检监察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按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体检医院由县纪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县纪委组织考察,考察内容: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犯罪记录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方面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丰顺县纪检监察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间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招聘考试。如工作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被上级纪委退回并说明不能再执行陪护任务的一律无条件解聘;没有违规情况的,合同期满后协商续签合同。

六、人员性质及管理

本次报名应聘丰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陪护岗位,聘用人员的性质为编外用工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县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由县纪委负责。

七、工资待遇

月工资3000元和其他补助及绩效,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执行梅州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陪护任务期间食宿免费。

联系电话:0753-6688123(县纪委)

0753-688639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丰顺县公开招聘专职陪护辅警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