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最新公告

丰顺县纪委监委关于公开招聘专职陪护人员和补充专职陪护人员后备人选信息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1]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2289

根据上级有关加强纪委监委专职陪护人员招聘和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陪护人员并建立专职陪护人员后备人选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1.本次招聘合同制专职陪护人员2名,对象为中专或高中以上毕业人员或2019年度复员退伍军人,限男性、梅州市户籍。

2.合同制专职陪护人员后备人选若干名,对象为中专或高中以上毕业人员或2019年度复员退伍军人,男女均可,限梅州户籍。

二、报名条件

(一)自愿从事纪检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勤劳吃苦,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大局观念、团队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倒班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为20至35周岁(年龄计算至2019年10月);

(五)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退军人、计算机专长、公文写作专长、水电维修专长、档案管理专业、财会专业、有涉密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七)视力要求:左右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要求:男性165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八)正在从事有关工作,未解除劳动合同、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有关国家机关处罚、处理过的人员不予考虑;超过报名时间不予受理。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阶段: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第二阶段:时间:2019年11月21日--22日上午 9: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县政府大楼九楼915办公室。

以上两个阶段均可接受报名,联系人:傅莹,联系电话:0753-6688123。

(二)报名资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自行本网站下载填写《丰顺县公开招聘专职陪护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得涂改)。

(三)报名现场进行身高、视力测量。

四、考试

由丰顺县纪委监委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由中共丰顺县纪委办公室牵头,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组织相关人员集中统一资格审查和面试,逐个实施。不能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分数相同时按主评委打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丰顺县纪检监察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如工作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被上级纪委退回并说明不能再执行陪护任务的一律无条件解聘;没有违规情况的,合同期满后协商续签合同。

七、人员性质及管理

本次报名应聘丰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陪护岗位,聘用人员的性质为编外用工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县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由县纪委负责。

八、工资待遇

月工资3000元和其他补助及绩效,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执行梅州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陪护任务期间食宿免费。

联系电话:0753-6688123(县纪委监委)

0753-668823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丰顺县公开招聘专职陪护人员报名表》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