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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要清除“苍蝇”干扰

发布时间:[2016-04-15]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2159

            扶贫要清除“苍蝇”干扰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6-04-13

 

    夏天就要来了,苍蝇蚊子开始多起来。除了传播疾病,嗡嗡之声也挺烦人,因此苍蝇蚊子历来不受人们欢迎。自然界的苍蝇不受欢迎,老百姓对身边各种“苍蝇”的腐败行为也不会喜欢。
    从河源市纪委已经公布的案情来看,各县区都存在一些“苍蝇”。这些“苍蝇”侵害群众的利益种类多样:套取资金、冒领补贴、虚报项目。细细分析一下,每一只“苍蝇”非法获利的方法也比较简单,基本上用的都是“骗”,钻的空子都是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对称。
    比起“老虎”来,“苍蝇”就在群众身边,其危害性并不小。基层干部直接服务群众,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他们的形象和作为实际上就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他们作风的好与坏,老百姓能时刻感受到、体会到。如果基层干部中出现个别“苍蝇”,败坏的不只是个人的形象,也影响着一个群体,进而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打掉“老虎”群众欢迎,拍掉“苍蝇”百姓同样点赞。
    当前,河源市正在开展新一轮扶贫工作,接受着外界的帮扶。这是中央、省发展贫困地区,实现贫困地区同步小康的重要举措。在接受帮扶的过程中,会有大量的“造血”资金注入。大量资金的投入,贫困群众欢欣鼓舞,不怀好心的“苍蝇”也会蠢蠢欲动。这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高举“苍蝇拍”防范于未然。特别是每个帮扶单位投入的资金数额、帮扶的方式不尽相同,监督的难度会加大。因此更需要加大制度建设,把各类扶贫资金的用途,放到“阳光”下,让全社会参与监督。尤其要调动贫困户监督的积极性,让他们在脱贫奔小康的路上,知晓贫困资金使用的各环节,让他们成为使用扶贫资金的真正主人。
    因为落后才要别人扶贫。帮扶进程上,出现的“苍蝇”不但有损贫困群众利益,还影响河源的对外形象,打击帮扶单位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扶贫中出现的“苍蝇”是罪加一等,应该坚决清除,避免“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现象在扶贫领域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