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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国土局两原局长受贿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11]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1902

    广东省茂名市经济贸易局原局长李劭(曾担任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魏达标因违规办理用地手续接受贿赂,523分别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到2008年,被告人李劭、魏达标在分别担任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长和副局长期间,在审批茂名市茂港区羊角镇石曹管理区高水公路东侧14宗共计103219.17平方米国有土地登记发证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了国家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损失共计人民币1317万余元。

  另外,法院还查明,20038月至200910月,李劭在担任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4万元、港币110万元;魏达标在担任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收受贿赂30万元。(记者邓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