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奕禄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丰顺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1247

日前,经丰顺县委批准,丰顺县纪委监委对丰顺县委委员、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奕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奕禄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款拨付、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奕禄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丰顺县纪委、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市纪委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奕禄开除党籍处分。由丰顺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丰顺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丰顺县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徐奕禄简历

徐奕禄,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广东省丰顺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97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8月至2006年9月在丰顺县人民法院工作;

2006年9月至2010年4月历任丰顺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副主任、主任;

2010年4月任丰顺县汤坑镇党委副书记;

2012年7月任丰顺县汤坑镇党委副书记、正科级干部兼丰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7月任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11月任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9月任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2月任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1月任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年4月被免去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职务;

2022年5月被免去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