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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一次深刻变革,也是实现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镇街基层纪检组织如何将“三转”落实到位?笔者对此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抓住重点,坚决有力转职能
(一)厘清主业,明确监督重点内容。一是突出重点对象的监督。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上,把监督的效果体现在“问责”上,建立健全有效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工作机制。改变混同一般行政部门开展一线检查、全程监督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到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对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上来,改变全方位、全领域监督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到对其他监督主体的监督结果进行延伸查处上来,改变一竿子插到底、从头查起的做法,把重点放在督促监督主体落实监督责任上来。要着力抓好党政“一把手”、新提任领导干部和即将离职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尤其要把党政“一把手”作为重中之重,落实谈话谈心、诫勉、函询回复等制度,有效避免权力失衡、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给工作带来损失,给事业造成危害。二是突出重点工作的监督。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决策情况,以及对重要工作岗位从任职到离职,实行全程定期监督审查;对大额资金使用,由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同步制定监管实施细则,杜绝违规操作后无人制约的现象。推进纪检监察与审计机关协作,要在纪检、监察、检察等监督力量的分工基础上,探索分工协作的监督体制,增强监督合力。三是突出重要时间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制度,切实落实群众“四权”,提高监督实效。要求领导干部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重要时点,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并作为重要环节予以监督。
(二)把握关键,强化监督检查职能。一是着力建设一支纪检监察专职队伍,明确职责定位,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体和个人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二是充分发挥“裁判员”作用,坚持不搞“裁判员”“指导员”一肩挑,不参与各职能部门和其派出机构的业务工作和具体事务,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替代,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三是强化教育预防职能。扎实抓好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做到思想教育与党纪法规教育相结合;正面示范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通过廉洁廉政相关文件资料的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正反两方面题材的电影记录片的观看,以及相关案列的学习,从思想上筑起筑牢拒腐防变思想的长城。通过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切实发挥治本功能。好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查处,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三)注重“三力”,强化查案执纪职能。一是多方聚力。通过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互动和协调配合,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二是持续发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分析,快速行动,不管涉及到谁,坚决查处,毫不手软。三是增加重力。加大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区别情况处理,该纠正的要及时纠正,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特别是对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或故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不负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人,要坚决从重从快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力。
二、深化主题,踏石有印抓作风
(一)夯实基础,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提升四度建设。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其他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忠诚度;通过组织读书会、演讲比赛、征文活动、业务竞赛等“练兵”,提升胜任度;通过开展和谐班子创建、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融合度;通过开展“开门大接访”等活动,完善纪委开放日、结对帮扶等制度,提升满意度。二是加强专业化建设。开展经常性教育,坚持每周五下午半天集中学习,学习“三转”即相关业务知识、交流心得体会,提升履职能力。同时,积极分期分批选派干部到巡视组、专案组、检查组锻炼,提高办案能力。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支实战能力和专业水平高的纪检监察队伍。三是加强自律性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着实在防腐拒变能力上下功夫,深化学习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和主业意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纪律约束,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问题,打造一支秉公执纪、严于律己的纪检监察队伍。四是加强活力建设。以抓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试点单位为关键点,进一步在纪检组织设置、硬件设备配置、工作运行制度、经费保障等方面入手,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开展各类大比评活动,促进成员间的沟通、学习、交流,增强队伍成员间的活力。
(二)整合资源,合力推动。要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善于在工作中沟通左右、协调内外、联系上下,调动各个层面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坚持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不断探索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推进纪委书记异地交流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受到关系网、人情风干扰的有效措施,为纪委正确行使监督职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开监督,公开作出承诺,逗硬检查上班纪律、承诺兑现情况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置一起,着力提高干部工作执行力。在开展发挥监督职能过程中,纪委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始终保持疾恶如仇的凛然正气,始终顶住权力的重压,顶住金钱的诱惑,顶住利益的引诱,顶住“关系网”、“人情网”的困扰,始终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纪,对同级党委成员该警示谈话的警示谈话,该督办整改的督办整改,该上报的上报,绝不姑息纵容。
(三)建立健全机制,防治“四风”。抓好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让权力真正在制度的框架和监督的制约下运行。健全“再监督”机制,保证执纪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严格落实首要问责制度。建立监督联络员制度,讲监督任务分解到人头,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一年一调研一总结。对行政权力集中和廉政风险高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防治“四风”问题不反弹。
(四)优化考核,激励结果导向。一是坚持科学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以“定责”、“亮责”、“述责”、“评责”、“考责”、“问责”为抓手,优化纪委考核分值比重,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量化内容、细化标准,平衡测评结果。二是坚持用好结果。将监督通报和目标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责任分解、监察监督、倒查追究、结果运用的任务落实完整链条机制,加大对被问责的组织和个人的惩戒力度,坚决与评优评先、工资奖金、提拔重用等挂钩,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和结果导向。三是坚持开展评议。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把作风建设的情况作为对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及领导班子述职的重要内容,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年终评比相结合,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
三、落实主责,稳步有序“转方式”
(一)制度创新,有效监督执纪问责。一是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执纪监督制度保障。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积极落实“两为主”、“两报告”要求,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的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规定,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创新纪检干部管理制度,坚持纪委书记异地交流制度,探索建立纪检干部上下流动和横向交流的常态化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不敢、不能、不便执纪监督的问题。四是强化分级监督,发挥县、镇、村三级联动作用,增强制度的约束力,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五是创新信访监督,构建教育、保护、挽救“三位一体”的信访警示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纠偏。六是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预防腐败制度机制的创新。
(二)公开透明,阳光监督执纪问责。一是注重开门开放,打造“阳光”纪检。主动宣传纪检监察监督职责、任务、成效等,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支持、监督纪检监察工作,为我们履行监督职责聚集正能量。把党委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及事关民生问题的决策等情况,及时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二是拓宽载体,畅通“阳光”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三级联动的作用,积极运用手机、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公布监督电话、设置意见箱,收集意见建议。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办公模式。设置工作去向牌和公示群众信访监督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启阳光办公模式。
(三)及时报告,细化反馈形式。采取周报、月报、专报、通报等形式,及时反馈监督情况。一是周报。每周五下午4点前汇总整理本周考勤情况、违法违纪情况,于次周星期一书面向书记报告。二是月报。每月底汇总整理当月情况,于次月1号书面向书记报告。三是专报。对重点监督检查的事项,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实地走访、明察暗访、听取群众心声,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四是通报。要切实发挥纪委监督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履行职责和任务,协助党委加强对解决党风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治本抓源头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跟踪一起,督查一起。(来源:重庆市荣昌区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