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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山:创新合署办公凝聚镇街纪检监察与审计
合力实现“1+1﹥2”破解镇街纪委办案难困境
廉洁广东行•2015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系列报道之四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5-06-12
南粤清风网记者 越清
“以前,镇街审计工作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是分开的。由于镇街纪委通常只有两三个人,人手不足,线索也缺乏,办起案来非常不容易。”东莞市监察局副局长张卫红告诉记者,“2014年开始,东莞市开始探索让镇街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合署办公,通过审计发现财务上的贪腐线索,再由镇街纪委进行查处,以此加大办案力度。”
据了解,2014年以来,东莞市纪委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落实省纪委的部署,完成全市32个镇(街道)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合署办公。镇街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副书记兼审计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审计办公室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每个室至少配有2名专职人员。
自合署办公一年多以来,东莞市各镇街纪委共受理各类举报1236宗次,调查处理1114宗,办结708宗;立案245宗,结案172宗,处分184人;完成审计项目624个,发现问题1979个,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2291条,提交审计报告611篇,运用54宗审计结果开展办案工作。
与此同时,中山市亦全面实行镇街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合署办公,要求各镇区纪检监察和审计专职人员至少配备8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2名副书记分别兼监察室主任和审计办主任。
2014年,中山市纪检监察组织立案240件240人,其中处级干部16人、科级35人,立案数同比上升96.7%,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其中,镇区自办案件136件,同比上升72.2%,镇区自办案件率连续六年达到100%。
合署办公不是“1+1=2”的简单“物理相加”,而是要发生“1+1﹥2”的“化学反应”。只有通过激活资源优势,凝聚合力,才能破解镇街纪委办案难的困境。
提供证据支撑 查办案件快起来
东莞市纪委于2014年2月召开深化镇(街道)纪检监察和审计体制改革动员会,全面部署合署办公工作。随后,各镇(街道)新组会建后的监察室、审计办公室全部挂牌,办公场所全部落实,领导干部基本到位,工作人员也完成了优化组合,按新的机构模式和运作方式履职。通过整合审计职能,为东莞市各镇街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提供了证据支撑,也使得线索渠道有所增加,镇街纪委查办案件的效率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如东莞市纪委在查办石排镇沙角村金沙水厂截留财政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案件中,石排镇审计办发挥熟悉财务审计专业优势,审计发现该村截留财政资金628万元,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加快了办案进度。
合署凝聚合力 审计手段硬起来
镇街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合署办公后,审计工作腰板硬了,底气足了,效果也强了。记者在东莞市寮步镇纪委了解到,该镇审计办曾在寮步镇文广中心主任杨某调任该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时,对其进行了离任审计。结果发现,杨某与同事驾车到外地出差,途中车辆发生故障,维修费用为2100元,杨某却向维修车行索要了5600元的发票进行报销,并将多报销所得的3500元用于个人花费。
寮步镇审计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杨某根本不配合调查,对我们不理不睬,完全不当一回事。”而随着合署办公的深入推进,寮步镇审计办充分与纪检监察机关形成合力,及时把发现的线索交给纪检部门处理,最终杨某于2014年10月被立案调查,2014年1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中山市古镇镇纪委查办该镇某村书记、主任涉嫌挪用集体资金的案件中,也是审计办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财经问题并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共同捕捉到案件线索,纪检监察人员马上展开调查,一方面抓紧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话,一方面进一步清查相关账目,迅速查清情况,同时通过合法途径为村追回款项,最终为村集体挽回损失约4000万,并正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筑牢廉政防线 监督问责紧起来
镇街纪委充分发挥合署办公的优势,通过查办案件、信访、审计等渠道,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加以整改,筑牢廉政防线。
如东莞市石碣镇纪委核查了11个对象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共发出审计和分析报告14份;随机抽取了6个村小组进行任期责任审计,出具报告8份,其中发现问题46个并提出相应建议52条,督促落实整改,取得了抓早抓小的效果。
合署办公以来,东莞市各镇街纪委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推动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和“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截至今年4月底,共成功交易1.6万宗,成交金额208.9亿元,交易总体溢价率达8.5%,为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带来直接增收16.4亿元。
在中山市古镇镇,一家装饰设计公司以693万余元的最低价中标某村商厦幕墙工程,工程结算时却达到810万余元,增加工程量170万余元。经审计发现,该工程包工头存在私自变更设计图纸、伪造公章、虚报工程量,中介预算失职、监理单位监督不力等问题。仅骨架钢材一项,虚增钢材量75吨,造价虚高77万余元。
投资高额的工程建设在古镇镇很常见,如果没有及时抓早抓小,没有及时“报警”,“官商勾结”,“小官大贪”的问题就极易发生,违纪违法人员岂不是“袋袋平安”?
针对这一事例,古镇镇纪委书记崔超文说道:“镇审计办发现问题后,直接指出工程存在的隐蔽猫腻,镇纪检监察组织还对村委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既保护了因一时疏忽而差点误入歧途的村干部,又及时堵住了不良商人钻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