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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提醒仍“不醒” 要从重或加重处理

发布时间:[2016-10-08]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2360

广州市:谈话提醒仍不醒要从重或加重处理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6-09-30

 

          广州市纪委新闻发布会昨日举行,据通报,该市纪委在全国率先专门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制定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广州市党廉办日前制定下发了《广州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对谈话提醒的启动情形和基本方式、组织实施以及相关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将对谈话提醒工作情况定期通报曝光 

  《工作指引》明确谈话提醒的主体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领导同志。谈话提醒的对象为谈话主体主管或分管的党员干部。 

  《工作指引》明确谈话提醒的启动情形和基本方式。比如,谈话提醒主体在干部监督、检查考核、述职述廉、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治理、作风暗访或纪律审查等工作中,发现主管或分管的党员干部在执行“六大纪律”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节轻微、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可视情况实行谈话提醒,责令整改。 

  根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谈话提醒分“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两种形式。“咬耳扯袖”是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红脸出汗”是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告诫,责令整改。 

  《工作指引》还明确了对于谈话提醒结果的运用,各级党组织要严明谈话要求,实行“留痕”监督。对被谈话提醒后仍然顶风违纪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从重或加重处理。 

  组织人事部门要将谈话提醒情况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市党廉办将对各级党组织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曝光,倒逼责任落实。   

  18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指导意见》要求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农村(社区)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的党组织延伸。“这个要求明确了要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到全市所有基层党组织,做到全部覆盖、不留死角”,市纪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蔡鹏浩说。 

  《指导意见》提出的5个方面18项措施,具有较强的指引性和可操作性,既是上级党委、纪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工作抓手,也是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方向。 

  在抓教育引导方面,提出明确教育内容、突出重点对象、丰富教育手段、扩大教育影响等4项措施。 

  在抓责任落实方面,提出抓好“明责”、“履责”、“考责”、“问责”等4项措施。对在干部监督、督查检查、述职述廉、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治理、作风暗访、谈话提醒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核查,凡符合问责情形的,坚决实行问责。把有关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列入调查内容,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一案双查”,使责任追究成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和审理标准。 

  在抓监督执纪方面,提出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深化作风建设、用好“四种形态”等4项措施。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办公用房超标、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礼品、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紧盯年节假期、关键少数、特殊区域,加大作风暗访力度。

  在抓基层治腐方面,提出进一步突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重点、落实线索排查责任、巩固线索排查成果等3项措施。区、镇(街)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集中精力抓排查。集中力量、重点查处一批长期欺横乡里、目无法纪的“小村大腐”、“小官大贪”案件,保持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 

  在抓改革创新方面,提出用好巡察监督“利剑”、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坚持鼓励干事创业等3项措施。(广州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