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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纪委大力加强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10] 来源:信访室 浏览次数:2222

丰顺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后,丰顺县纪委建立了派驻纪检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职能作用,使派驻纪检组逐渐成为信访件办理的重要力量。据统计,该县纪委实行派驻机构改革一年来,7个派驻纪检组查办或参与查办信访案件28件,转立案810人,查处违纪金额700多万元。

一、设立信访专员处理日常信访业务。该县纪委在每个派驻纪检组里设立1名信访专员,负责与信访室的日常业务联系,参与县联合信访中心的接访工作,协助纪检组长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做好自收信访件的登记、移送、办理、统计分析和及时上报辖区内的信访动态和信访信息。通过强化职责,各派驻纪检组主动开展走访、巡访等工作,加强与辖区各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捕捉信息,及早化解矛盾。对排查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实行归口管理和统一审核制度。该县纪委规定派驻纪检组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要移交给县纪委信访室统一登记、办理、呈批,确保“件件有登记、事事有落实”。明确各派驻纪检组对县纪委转(交)办的信访件只能自己办理,不能再转(交)办。信访案件调查结束后,派驻纪检组形成的调查材料由信访室负责审核。信访室对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七不结”制度,即案件材料不全不结、事实不清不结、定性不准不结、没有结论意见不结、处理意见未落实不结、实名举报不反馈不结、有新线索不结,以确保派驻纪检组的信访案件办理质量。

三、着力提高派驻机构办信办案能力。县纪委信访室以 “以案带训、以干代训”等多种形式对派驻纪检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使纪检组干部在短期内熟悉业务并快速开展信访举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