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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案件质量检查组到我县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2-03-09]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1946

3月7日,市纪委常委李丹率队到我县检查自办案件质量工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健,纪委副书记王琳,纪委常委谢淑娟,案件审理室的全体同志陪同参加检查。

 

 

 

在汇报会上,王健书记首先对市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诚恳期望对丰顺传经送宝,提出宝贵意见,相信我县的案件质量工作在检查组的指导下一定能提高到新的高度。接着,王健书记就两年来我县自办案件质量工作向检查组作介绍。他说,两年来我县共受理审结自办违纪案件共23宗,处分违纪人员23人,其中科级干部19人,一般党员、干部4人。在工作中,我们切实做到领导重视、部门尽责、突出主业、严格把好证据材料关、错误事实核对关、定性处理关,确保每一宗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今后,我们将继续搞好制度建设,建章立制,做到关口前移;继续把案件检查工作作为主业来抓,严格纪律,坚持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办出优质案。                 

随后,县纪委常委谢淑娟就20102011年丰顺自办案件质量工作情况向检查组作了汇报。

市纪委常委李丹听取汇报后,对丰顺的案件质量工作所取的成绩表示肯定和满意,认为丰顺纪委案件质量工作能按照市纪委有关规定来做,做得很好。一是审教结合方面有亮点。从目前检查情况看,丰顺审教结合方面做得比较好,是丰顺纪委工作的一大亮点,要在全市推广。二是案件质量工作基础好。希望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成绩。三是案卷比较规范。案卷目录能严格按照程序,材料齐全,完备规范。四是工作思路清晰。思路比较清晰,善于总结提升,这做法值得全市借鉴。同时,她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党员权利告知”等薄弱环节要尽快完善,全面提升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