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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环境整治动真格敢碰硬

发布时间:[2012-07-12]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1878

本报讯 游客走进丰顺大街小巷,会惊讶地发现主要街道、公路干道变得整洁了、变得更美了!街道、公路两旁绿树成荫,灯光明亮。在世纪广场、河滨路、万佛园和坚真公园等地,市民们或散步、或跳舞、或爬山,尽情享受幸福快乐生活。

    据了解,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实施城乡环境整治工程的号召,丰顺县决定对全县国、省、县道沿线和街道进行高标准环境综合整治。该县成立相关机构,深入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意义和要求,引导群众培养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增强保护环境的意识;引导群众加强自我管理,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的卫生行为。实行镇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点的责任机制,并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镇级重点绩效考核内容。

    县财政按各镇(场)户籍在册人口每人5元的标准,核拨环境卫生工作经费补助;国道、省道、县道两边垃圾由各镇(场)负责清理保洁,由交通公路部门按国道、省道每公里1000元、县道每公里500元的标准下拨保洁经费补助。各乡镇立足实际,采取动员外出乡贤捐助、争取上级资金和本级财政挤一点的方式,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村两委按“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向农户收取垃圾处理保洁费。

    该县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巡查组,每天对县城环境卫生工作巡查一次,由县住建局具体负责组织每周对村镇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巡查,巡查垃圾收运情况、垃圾保洁设施设备配套是否齐全等。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把“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列入各镇(场)领导班子、驻村工作组、村(居)两委干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工作不力的,由纪委监察部门实行问责。(卢胜文 徐珍珍 吴金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