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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2-07-29]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2342

7月24日上午,丰顺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在县纪委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王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丘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陈辉祥,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曾昭勇,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映文及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反腐败协调工作,王健书记在协调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的意识。协调小组是县委领导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机构,要履行好职责,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准确把握办案工作形势,把党委的重大部署转化为具体措施,要加强沟通、加强配合、加强通气,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步调,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我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二是要健全制度,不断规范组织协调工作。目前,我们协调小组已建立了基本的工作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有很多要不断修订和完善的地方。一些相应的制度、细则要抓紧制订,确保规范操作。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省纪委下发的《关于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处理和协作配合工作的暂行规定》(粤纪发〔20089号),加强案件线索、案件材料、涉案款物等方面情况的沟通协调。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不断完善这方面的工作,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最大限度地实现线索资源共享。三是要加强协作,不断提高组织协调的实效。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公检法机关要加强与财政、金融、国土等部门的联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部门配合、系统联动”的办案大协作局面。尤其是查办一些影响重大、案情复杂的大案要案,更应该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力量、整合资源,积极稳妥地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努力实现政治、社会、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廖若旦及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对今年上半年本单位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情况作了汇报。

会议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丘炀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