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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担当 层层抓好落实

发布时间:[2016-05-17]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2945

 

  强化责任担当  层层抓好落实

 

511下午,我县召开2016年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唐秀娟同志,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廖若旦同志,县纪委副书记王琳同志,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唐秀娟同志对去年县直单位落实反腐倡廉责任分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如何抓好今年反腐倡廉责任分工工作强调四点意见。一要肯定成绩、正视不足,增强工作责任感。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直各单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分工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党组织对党廉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有的对做好责任分工任务重视不够,有的领导干部纪律观念不强、作风散漫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承担着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要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三要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县委已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为33项具体任务,落实到42个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所担负的牵头和配合任务,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任务落实。四要强化检查、严格整改,确保取得明显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落实主体责任和分工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各派驻纪检组要积极履行监督责任,使驻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分工任务更好地落实到位;县党廉办要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各牵头和配合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会上,县府办、县委农办、县住建局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介绍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做法以及2016年打算。

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王琳同志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