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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监察体制改革活力,1-4月立案43件比增38.7%

发布时间:[2018-05-07]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2999

今年以来,梅州市丰顺县纪委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激活监察体制改革活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1+1>2”的效果。今年1至4月,该县立案查处党员干部43件43人,比去年同期增长38.7%。

该县重点加强案件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和案件审理等监督执纪一线力量,纪检监察室由5个增加到7个,监督执纪一线力量占据人员总数的85%以上,以新老搭配、交叉搭配的方式,把转隶干部和原纪检监察干部有机融合,协同办案,在实战中互补短板、发挥优势,强效发挥监督执纪合力。

该县常态化制度化对纪检干部、巡察干部、乡镇纪检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涉及包括职务犯罪、审查调查、公文写作、案件审理、巡察工作、账目审计等内容,提高业务能力。纪检干部全员学习宪法、监察法及相关辅导资料,以个人学、党小组学、专题学、办案实践中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让纪法入心入脑指导实际工作。

以“纪检监察室+派驻组+乡镇纪委”的执纪审查协作模式,重新规划了执纪审查协作区,将县纪委监察委 7 个纪检监察室、11 个派驻(出)机构和 17 个镇(场)纪委划分为 1 个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协作组和 4 个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协作区,并由该纪检监察室的分管领导担任协作组工作组长,实行工作组长负责制,由工作组长负责协作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同时,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联合或交叉办案,实现上下联动,有效破解镇级纪委和纪检组不想、不敢、不会监督执纪难题。(丰顺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