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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诚信做人做事、廉洁勤政奉公”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3-21] 来源:丰顺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3095

中共丰顺县

 

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丰纪发[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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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诚信做人做事、廉洁勤政奉公”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决定

 

各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本委各室、各派驻组:

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有关要求,以及市、县纪委全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部署,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开展“诚信做人做事、廉洁勤政奉公”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围绕打造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开展“诚信做人做事、廉洁勤政奉公”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为全力推进我县反腐倡廉工作夯实思想和组织基础,更好地服务丰顺新区建设。

二、活动安排

20133月至10月,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至7月)。

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抓好党的十八大、党章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等日常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六项学习教育活动。

1、举办“学习论坛”活动。拟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分别作党章学习专题辅导、道德修养专题讲座。本项活动由县纪委宣教室负责组织。开展时间:3月至7月。

2、开展“一室一课”活动。由室(组)负责人或邀请专家主讲,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本项活动由县纪委宣教室负责组织。开展时间:4月至7月。

3、举办主题征文活动。围绕活动主题,自拟题目,体裁不限(学习体会、读书笔记及诗歌、散文、杂谈等),鼓励人人参与,每个单位至少推荐1篇文章。本项活动由县纪委宣教室负责组织。开展时间:3月至7月。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机关各室(组)要结合工作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开拓,迅速掀起“赶学比帮超”高潮。4月底前,每个单位向县纪委办公室上报1-2项创新(亮点)工作,年底检查汇总落实情况。本项活动由县纪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时间:4月启动。

5、开展“服务基层”活动。结合“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要挂钩联系基层,开展领导包案、下访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查民情、办实事,指导基层单位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工作。信访、纠风、执法检查等业务部门要重点梳理和解决好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各室(组)要积极为群众办1-2件实事好事,发动干部参与义务活动、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各室(组)负责人要开展谈心、走访活动,加强本室(组)内部沟通,促进和谐。本项活动由县纪委干部室负责组织。开展时间:4月启动。

6、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分批组织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含退休干部)参观红色廉洁教育基地(丰顺坚真廉洁操行馆等),学习革命先辈的崇高风范,开展宗旨教育和励志教育。此外,各支部(党小组)还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本项活动由县纪委机关党总支负责组织。开展时间:6月启动。

(二)查找问题阶段(68月)。

查找问题要与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紧紧围绕“诚信做人、勤勉做事、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等方面进行。

1、个人自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按照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集体排查。各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和委局各室(组)要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集体排查存在的问题,形成排查报告。

3、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至10月)。

1、制定方案。根据查找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组织整改。要针对存在问题组织开展整改。整改要突出制订完善委局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提升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实效。

3、总结提高。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三、组织机构

县纪委监察局成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诚信做人做事、廉洁勤政奉公”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长:唐秀娟

副组长:廖若旦、王琳

  员:刘辉响、陈献威、谢淑娟、黄祖东、邹春雷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常委陈献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干部室主任刘伟针同志、宣教室主任罗井泉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室(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干部室,抽调2名同志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领导小组成员要履行督查职责,督促本单位和分管部门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县纪委机关各党支部要积极发挥主平台作用,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各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各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县纪委机关负责相关活动的室(组)应于325日前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具体实施方案。

(二)注重教育实效。各单位要把教育活动与岗位工作结合起来,在提升纯洁性、提振精气神、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确保全县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加强总结提升。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加强宣传推广,教育和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

各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和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组)要及时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15日前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丰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318

 

 

 

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

分送: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

中共丰顺县纪委办公室                                                         20133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