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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温馨提醒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在操办婚庆、生日、乔迁、晋升、调动、直系亲属丧葬,子女升(留)学、就业、获奖等婚丧喜庆事宜时坚决做到“七个严禁”:
严禁不事先报告、不履行承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由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支付应由本人或者亲属承担的操办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反规定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用私款私物大操大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希望党员干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持节俭办一切婚丧喜庆事宜,自觉抵制陈俗陋习,用实际行动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促进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好转。